| 索 引 号: | 75546564x/2025-00125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2-0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司法局组织机构信息 | ||||
| 涞源县司法局组织机构信息 | ||||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12-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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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司法局机关办公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广昌大街88号 夏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至12:00 14:30:至17:30 冬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至12:00 13:30:至17:30 联系电话:0312-7325750 负责人姓名:徐光耀 机构职能 涞源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司法局承担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四)承担统筹推进涞源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县社会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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