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809723/2025-01128主题分类:土地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12-2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2-23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塔崖驿乡塔崖驿村及有关农户:

涞源县拒马河生态治理修复项目于202512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83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征收土地1.19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838

(三)批准时间:20251218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904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塔崖驿乡塔崖驿村位于村南(东至塔崖驿村、南至塔崖驿村、西至塔崖驿村、北至塔崖驿村)的土地,面积约1.1904公顷。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1223日至202512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涞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5122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