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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809723/2025-01127主题分类:土地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12-2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2-23

 

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白石山镇菜村岗村及有关农户:

涞源县白石山供水厂项目于202512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82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征收土地1.694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828

(三)批准时间:20251218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6942公顷。

(二)范围:拟征收菜村岗村位于村东(东至菜村岗村、南至菜村岗村、西至菜村岗村、北至菜村岗村)的土地,面积约1.6942公顷。

(三)用途:供水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1223日至202512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涞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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