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754039518/2024-00999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4-02-02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涞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涞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2-02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文件要求,涞源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筹推进政府微博、政府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围绕各分管领域相关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质量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必须按照规定,抓重点促深化,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重大决策信息、权责清单、政策解读,各类规划信息、市场管理信息、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公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政务信息报送机制持续优化。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开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河北惠企利民、小微权利监督平台等专栏,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发布。截至目前,向保定市政府网站主动提供县域信息224篇(短篇要情类117篇,长篇调研类46篇,国办约稿类61篇),被市《政务信息》采用42篇,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在涞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0余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余条,利用涞源政府微博、涞源微讯推送各类信息600余条,图片300余幅,信息工作整体较往年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行政复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具备了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力。2023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项,并在第一时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合理答复。

2023年,全县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5起,已全部办结。行政诉讼8起,7起已办结,一起正在审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以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各乡镇和各部门严格依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使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传,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在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和更新。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已实现政府网站IPV6全覆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定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对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持续推进各乡镇、各部门严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媒体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加强内容审核、保证及时更新,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定期开展读网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一盘棋”,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提醒约谈、督察督办、严肃问责。同时,重点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谁牵头起草、谁负责解读”,解决解读形式单一、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应付式解读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多样化。严格问题督促整改,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坚持日常读网巡网,运用“软件扫描+人工读网”方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常态化开展涉密审查、隐私排查和敏感字词排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1

行政强制

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11.78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切实加大公开力度。1.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制定2024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使我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2.抓好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平台等媒体作用,规范完善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3.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持续加大对热点关注、政策解读栏目的公开力度;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提高公开水平。扎实做好政务服务有关工作。4.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开意识。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和召开协调会的形式,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专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县各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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