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3063076983344X6/2022-02118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1-27 | 文 号: | 涞环党组〔2022〕5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中共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分党组关于调整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
| 中共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分党组关于调整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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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队、中心: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经2025年6月5日局党总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将部分人员工作调整如下(自2025年6月6日起执行): 亢东梅同志分管:财务股、监控中心、大气环境管理股、机动车污染防治股、土环境管理股,负责财务、监测、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机动车污染防治、纪检等工作。 李庆龙同志分管:办公室、水环境管理股,负责办公室、水环境、党建、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驻村工作队及其他未明确分工的工作。 卢东清同志暂管:法规股、信息中心、举报中心、执法大 此通知未列明的原局领导分工不变。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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