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809715/2024-00275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5-10-30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涞源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涞源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涞源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分析

          三、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

      表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六、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全县水利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中小型和国家投资的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报。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全县企业、工矿和城乡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部门间和乡村间的水事纠纷。

(四)主管全县河道、水库,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负责主要河道,水域的综合治理和开发。

(五)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主管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七)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八)主管全县农村水利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九)主管县城供水工作。

 (十)负责全县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水利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水电站建设、生产和管理。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采砂费和河道工程设施维护管理费等水利规费。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水利科技、职工教育及对外技术、经济合作与交流,大力发展水利多种经营。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4 年度部门决算收入 54770745.49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4723755.44元;其他收入 434872.0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4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 63856275.17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56275.17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03663.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36689.25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947365.9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425079.38元,基本建设支出21143437.1元。

(三)结余结转情况

年末基本支出结转 310246.89元,用于补充2015年基本支出250504.14元。
    三、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
    见附件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在工作量增加的基础上,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05159元,减少了31%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