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809790/2015-00011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03-03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预算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预算

主要职责

根据《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行业管理;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本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拟订全县危旧住房的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依据上级房改政策规定,拟订本县住房制度 改革的具体政策、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经济适用 住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县乡镇和村庄的建设与管理,推动村 镇建设的改革与发展。

(二)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推动住宅产业化; 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租 凭、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监督、 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稽查和安全;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的审核与评定及对工 程质量纠纷的仲裁;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包括对建筑安装、建筑装饰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三)参与制定城镇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城建科学研究工作;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对历史文化古迹进行保护和管理;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作。

(四) 承担和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指导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对工程造价实施管理,拟订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 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建设系统各行业的工程标准化、经济定额、产品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协调本县房屋安全鉴 定工作。

(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规划区内防汛及河道、堤防的维护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七)指导公房的使用、修缮、拆迁、改造和保留保护的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八)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制定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拟订和实施本系统 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系统内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系统专业经济技术职称的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九)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资金使用计划、资金筹措及监督使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 房屋拆迁、安置指导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