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林业局涉企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6-03-24     信息发布人:涞源县林业局

检查事项、依据、频次与时间安排

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38、73条

检查内容:林地审批手续、使用范围、面积、用途、临时林地到期恢复、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整改等

2. 林木采伐许可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56、57条,《行政许可法》

    检查内容:采伐证、采伐地点、树种、数量、方式、伐区作业、更新造林落实

3.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检查内容:经营加工许可、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台账、检疫证明、储存运输规范

4.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

检查依据:《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检查内容: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质量检验、引种备案

5. 林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河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检查内容:检疫证书、调运检疫、产地检疫、疫情防控、除害处理

6.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检查

检查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检查内容:繁育许可、台账、来源、防疫、展演利用合规性

7. 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防火责任检查(涉企)

    检查依据:《森林草原火条例》

    检查内容:防火责任制、隐患排查、宣传培训、设施器材、应急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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