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
序号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证 部门 | 出具 部门 | 备注 | |||
法律 | 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
79 | 企业法人清理债务完结证明 | 企业注销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2019年3月2日修正)第二十一条 | 省市场监管局,市、县市场监管局(或行政审批局) |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清算组 | ||||
80 | 企业法人迁移证明 | 企业注册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2019年3月2日修正)第十九条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第54项 | 省市场监管局,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机关 | |||
81 | 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 |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 《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4号)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规定,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发生产权变动时,应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有关部门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要求改制企业提交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文件。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18〕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5、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 | 省市场监管局,市、县行政审批局或市场监管局 | 企业债权银行 | |||
82 | 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 | 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十条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第十一条 | 省市场监管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 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主管部门(地名办) | |||
85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用于办理食品小餐饮和小作坊登记 |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016年7月1日施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
88 | 姓名更改证明 |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令第32号)第九条 | 省市场监管局,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 | |||
89 |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不能证明的) | 企业设立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三十四条 | 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第二条 | 省市场监管局,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 股东登记机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
97 |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五条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令第131号修改)第七条 | 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 监理单位、银行 | |||
102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无不符合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证明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 外)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改)第十六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 省卫生健康委、市、县行政审批局 | 卫生健康、公安派出所等部门 | |||
105 | 护士执业注册需提供的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不能够提供聘任书或聘任合同等文件的)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2020年3月27日修订)第八条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9号,2021年1月8日修订)第九条 | 省、市、县卫生健康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 拟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 | |||
106 | 健康体检证明 | 护士首次注册和延续注册 |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 | 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
146 | 验资证明或验资报告 |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 | 省民政厅,市、县行政审批部门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 ||||
147 | 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 市、县行政审批部门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 | ||||
173 | 当地兽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没有违规经销假劣兽药行为的证明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五十六条 | 《河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2010年7月7日公布)第十一条 | 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 县级兽药管理部门 | |||
174 | 从事生鲜乳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健康证明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5号)第二十九条 | 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
175 | 生鲜乳收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5号)第十八条 | 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
184 | 活动场地同意使用的证明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第四十三条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十三条 | 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 活动场地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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