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涞源县民政局2023年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涞源县民政局有关股室:
现将《涞源县民政局2023年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涞源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
涞源县民政局
2023年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度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涞源县民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 2023年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涞源县202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及养老机构;
抽查比例:社会组织5%,民办非企业5%,养老机构50%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基层政权股
1、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2、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3、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对基金会进行监督检查
5、对本行行政区域内的公墓进行督导检查
(二)县人社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其他组织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管辖机关,由抽查部 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由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组织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县民政局和涞源县人社局具体实施本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各部门严格按照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4.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
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 对非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户一表”,并由被检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户一表”上如实记录。
3.实施联合抽查时,由民政局牵头,加强与县人社局的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录入并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涞源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反馈。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