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涞源县民政局 > 事前公开

2023年涞源县民政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事前公开  发文时间:2023-12-21 16:17:55   浏览次数:

2023涞源县民政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目标任务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民政局以行政审批大厅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

2.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民政局以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工作的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5.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监管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我局在抽查时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我们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