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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事前公开  发文时间:2024-07-20 00:00:00   浏览次数: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4年度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719日至 831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对彩票代销者行为检查,按50%的比例抽查。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对彩票代销者行为检查

(二)涞源县民政局

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三)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价格行为检查

2.广告行为检查

(四)涞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艺术考级机构“双随机”抽查

 四、抽查步骤

(一)我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相关单位,并实施抽查检查。

(二)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单位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单位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参与抽查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涞源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反馈。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联系人:法制安全股   王林林

联系电话: 0312-7318010

电子邮箱: anquanbaoweigu@163.com.cn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涞源县民政局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涞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