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坚持法治引领、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强化监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为辖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各科室队所具体落实、全员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守护民生安全核心任务,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普法宣传、完善监督机制,圆满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既定任务,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政务服务水平、市场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二、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 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切实以法治思想指导监管执法实践。
2. 压实层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牵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执法事项、法治难点问题。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3.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复杂案件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应对中的专业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行政决策与制度管理
1.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及时废止、修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文件,做到“应清尽清”。所有出台文件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上会、不得印发。
2.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重大监管举措,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行政举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持续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按规定时限公示;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查封扣押等环节落实文字、音像记录;重大处罚案件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
2. 优化执法方式,落实柔性监管。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优先采用提醒、告诫、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做到“教育为先、罚教结合”,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量基准,避免同案不同罚。
3. 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办案。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监管、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严把案件立案、取证、定性、处罚关,提升办案质量。
4.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案例研讨。组织《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实务培训,每年度开展案卷交叉评查,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四)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简化市场主体登记许可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网通办、就近可办。落实告知承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12315平台受理、分流、处置、反馈流程,依法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强化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节点,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普法宣传。在日常检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开展个案普法。利用政务公众号、大厅宣传栏等载体推送法律知识,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
(六)完善监督救济机制,化解行政争议
1. 内部监督常态化。法制机构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畅通内部监督渠道。
2.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健全复议、诉讼案件应诉机制,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答辩举证,积极配合复议机关、法院审理。对案件暴露出的执法短板,举一反三整改。
3.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三、存在的问题
1. 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基层所人员法治素养不均衡,复杂案件取证、法律适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仍有短板,个别案件音像记录不够规范。
3. 普法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普法精准度有待加强,面向小微企业的定向普法覆盖面仍需拓展。
4. 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能力仍需提升,部分案件存在程序细节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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