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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事前公开  发文时间:2026-10-09 10:39:52    浏览次数:134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辖区市场秩序平稳有序、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述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思想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强化顶层部署,压实法治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基层所法治建设职责分工,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履职评价体系,与业务工作同签责任书、同开展督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2次,研究解决执法规范、普法宣传、制度建设等重点问题。

 2.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和集中学习制度,全年组织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专题党课4次,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市场监管领域核心法律法规,重点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新规。组织干部开展线下法治培训6期、线上学法315人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案例研讨6次,推动干部职工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2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筑牢纪律防线,强化法治意识:将党纪国法学习融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组织观看法治警示教育片2场次,以典型执法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严守执法纪律、恪守法律底线。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疑难案件研讨3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市场监管法治效能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废止不符合现行法规政策的文件确保文件制定合法、执行有效。梳理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明确执法边界和裁量标准,从制度上杜绝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决策、重大疑难案件开展集体讨论,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法。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25条,实现执法主体、流程、结果全公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15台,做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80件,审核通过率100%,未出现审核不合格案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过罚相当、公平公正,杜绝畸轻畸重、选择性执法。

(三)聚焦重点领域监管,严守市场安全法治底线

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以法治手段筑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民生领域安全防线。

 1.食品安全监管: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X]家次,开展食品抽检[X]批次,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X]起,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溯源、从严处置;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农村食品、网络餐饮等专项整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2. 药械化监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26家,责令改正26家次,立案7起,罚没款167203.2元;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8家,使用单位91家,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或单位11家,其中经营9家,使用单位2家,全部完成整改、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起,加强疫苗、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183例,药品不良反应检测48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68例。

3.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8家次,排查安全隐患28处,下达整改指令书38份。

4. 产品质量监管:完成工业产品监督抽查251批次,合格率90%,开展燃气具专项整治16次,查处质量违法案件14起,切实维护群众消费安全。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推行“扫码入企”“联合检查”,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责令整改,做到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0起,有效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五)强化市场秩序整治,维护公平竞争法治环境

开展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依法处理消费者12315投诉举报1027件,处理消费者12345投诉举报941件办结率100%,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2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依法妥善处置,未出现败诉、复议撤销情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热线、意见箱,及时回应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质疑和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五进”活动。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8幅,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法治科普短视频5条、普法文章6篇。针对企业开展精准普法,组织食品经营、特种设备使用等行业主体开展法治培训2期,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本年度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法治思维运用仍需深化:部分干部在新业态、新领域监管中,惯性思维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复杂问题、开展跨部门协同执法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解决方案的创新性不足。

2. 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少数执法人员制作的执法文书存在要素不全、表述不规范等问题,部分案卷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精准度需进一步提升。

3. 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全局法治专业人才短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参差不齐,应对复杂法律问题、办理疑难案件的能力有待加强,常态化法治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4. 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仍以传统线下发放资料、现场讲解为主,线上普法内容的趣味性、针对性不足,精准普法、沉浸式普法的效果未充分发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正视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1. 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提升法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法机制,重点加强新业态监管、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法治专题学习,每季度组织案例研讨和案卷评查,推动干部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2.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制定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常态化执法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招录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法治工作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升重大案件、重大决策的法律保障能力。

3. 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及时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提升执法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4.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线上+线下”精准普法体系,结合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漫画等内容;开展“法治进企业”精准服务,针对不同行业主体开展定制化普法培训,推动法治宣传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5.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以法治手段保障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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