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
| 发布机构: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3-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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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泉坊镇甲村、曲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涞源县2026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2号、3号、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批次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8522公顷,共涉及4个地块。1号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796公顷,其中拟征收甲村位于村北(东至甲村、南至甲村、西至曲村、北至甲村)的土地,面积约0.0994公顷;曲村位于村北(东至甲村、南至曲村、西至曲村、北至曲村)的土地,面积约0.1802公顷。2号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728公顷,其中拟征收甲村位于村北(东至甲村、南至甲村、西至曲村、北至甲村)的土地,面积约0.0728公顷。3号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644公顷,其中拟征收甲村位于村北(东至甲村、南至甲村、西至曲村、北至甲村)的土地,面积约0.1220公顷;曲村位于村北(东至甲村、南至曲村、西至曲村、北至曲村)的土地,面积约0.2424公顷。4号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4公顷,其中拟征收甲村位于村北(东至甲村、南至甲村、西至曲村、北至甲村)的土地,面积约0.135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3月31日,由泉坊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5日。本公告可在涞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laiyuan.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 万 璞 联系电话:(0312)5368001
涞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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