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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54039518/2023-00943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5-30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9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9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3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涞承办字【2022】第23号

 

对政协保定市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59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焦建军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涞源县医养结合养老产业的提案》的提案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卫健局、民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进展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并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一是加强敬老机构的医疗保障。乡镇(街道)敬老院与当地卫生院签订了合作协议,由医疗机构定期派医护人员到敬老院为入住老人进行健康检查、举办健康讲座,对需要住院的老人开辟绿色通道。二是依托乡镇卫生院成立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腾出部门医疗用房,设置部分养老床位,完善了养老医疗保障设施,配备专人,开展医养服务。2021年在民政局、卫健局积极与县编委办沟通为5家乡镇卫生院法人证书加注养老服务事项,为住院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护、一日三餐、健康教育及健康指导服务。2022年民政局、卫健局正在与县编委办沟通在全县剩余乡镇卫生全部加注该项服务,更好地为住院老年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有的卫生院采取托管敬老院的模式,缓解了敬老院力量不足、护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二、我县发展“医养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养结合是实现健康养老的必由之路,在调研中也发现,我县医养结合工作与全县老年化人口进程不断增加和社会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策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近年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就推进医养结合进行部署,但现阶段我县还缺乏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措施。如长期护理险、老人意外险、养老机构医养界定、服务标准、内设医院医保等问题如何处理,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签约服务工作如何细化等,尚处在探索阶段,相关政策机制和具体措施,需要不断建立健全。

二是部门联动推进合力有待加强。卫健部门是国家卫健委指定的医养结合工作牵头部门,民政部门是养老工作具体管理部门,医保机构负责治疗医保报销等。部门管理职能交叉重叠,整体联动、统筹协调不够,在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财政投入、医保等方面尚未形成合力,需要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或建言议事机制,协调解决医养结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力度仍需加大。现有敬老院大部分规模偏小、功能不全,还不能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对日常护理和康复等刚性服务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传统养老服务模式已不能适应独生子女家庭、外出务工子女对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多样化、多层次便捷医护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服务,都有许多地方需要加强和改进。

三、下步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协调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继续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医养结合新模式。

 

2022年5月20日

 

领导签发:朱智慧

联系人及电话:边保军   王海东   乔津培   732189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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