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810337/2022-00098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地税局 |
| 发文日期: | 2022-02-2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涞源县税务局<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办事指南 | ||||
| 涞源县税务局<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办事指南 | ||||
| 发布机构:县地税局 发布日期:2022-0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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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 二、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 三、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实施后续管理的公告》第一条: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的后续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3号)规定,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见附件1)。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股权奖励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奖励单位留存备查。 四、法律实施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 五、审批权限:县本级 六、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七、审批时限:即办 八、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的条件 九、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十、办理环节:申请-备案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二、办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涞源县广平大街58号山水名都底商) 十三、咨询电话:0312-7325140 十四、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国家税务总局涞源县税务局 0312-731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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